自愿離婚無財產的辦理方式是雙方當事人簽訂書面形式的離婚協議后共同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書內容包括雙方的個人基本信息、離婚的原因等。
一、自愿離婚無財產怎么辦理
自愿離婚無財產的辦理方式是:可以按照正常的程序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但需要協議簽訂有關協議,無財產的不需要財產分割處理。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二、離婚協議書內容包括哪些
離婚協議書主要內容為:
1.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基礎信息;
2.離婚原因;
3.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
4.財產處理(婚前、婚后、房產、家具、電器、現金、存款等);
5.子女撫養和教育;
6.處理;
7.其他約定(子女探視、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等);
8.可附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等
三、民政離婚協議更改需要什么程序
當事人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的,當事人對離婚協議書內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記機關更改,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重新簽訂離婚協議書,必要時可以到公證機關對新簽訂的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或向法院申請變更離婚協議?;橐龅怯洐C關要求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出具離婚協議書的目的,是為了證明在辦理離婚登記時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做出了適當處理,因此,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時存放在婚姻登記機關的離婚協議書在事后是不能撤換的。